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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酰胺厂家建议产品溶解后存储时间不宜过长

发布时间:2024/3/7 11:16:15访问次数:

    聚丙烯酰胺是一种常用的污水处理剂,在溶解成溶液后,存储时间不宜过长。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溶解后长时间存储会导致阳离子离子度下降,从而减少产品的使用功能。需要注意的是,阳离子系列产品在配制水溶液时应避免与铁类等金属器皿接触,以免出现产品降解现象。

    而阴离子聚丙烯酰胺和非离子聚丙烯酰胺溶解成溶液后,经过长时间的存储会使其粘度下降。这两种产品具有絮凝作用,主要起到吸附作用,如果溶解后长时间存放,粘度下降会增加污水处理的投加量,从而大大增加了使用成本。因此,使用聚丙烯酰胺进行污水处理时,应当现配先用,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通常来说,水溶液的存放时间尽量不超过3~5天,夏季高温环境下更应该控制在3天以内。这样可以保证药溶液的品质和有效性,避免因存放时间过长而导致溶液性能下降。

    正规的聚丙烯酰胺生产企业会在产品说明书中详细介绍产品的储存和使用注意事项,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确保产品能够发挥较佳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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